8月27日,从天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天津市餐饮行业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规范(试行)近期发布,对餐饮经营者提出的六条具体要求:
一、要执行节约用餐提醒提示制度(包括标识提示和服务用语提示);
二、要提供小份餐食的可选服务;
三、要主动为消费者提供剩食打包服务;
四、要明示菜品份量,主动提示适合消费者人数的用餐量,杜绝诱导超量点餐;
五、要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培训,做好内控管理;
六、禁止设置最低消费。
天津市商务局副局长李宏表示,上述要求是以2014年商务部出台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为依据,同时结合多年来,餐饮行业普遍倡导、各餐饮企业普遍自觉执行的一贯做法。下一步,还将根据餐饮企业执行情况和实际需要,不断进行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