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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支持天津市数字乡村建设优秀项目的通知

网信天津   |  2022-09-23 17:39:09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数字乡村建设的工作部署,天津市委网信办联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天津市分行,拟通过政策性信贷资金遴选支持一批本市数字乡村建设优秀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带动全市乡村整体数字化水平提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1.大数据应用项目:重点支持打通农产品生产、加工、存储、交易、流通、服务全过程数据通道的项目。

2.农村电商发展项目:重点支持农产品品牌培育、电商销售模式创新、电商孵化和培训基地建设等项目。

3.智慧农业项目:聚焦设施农业、智慧农场、智慧牧场、智慧渔场等场景,重点支持5G、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种、养、加、销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深度融合的项目,实现农业精准化、绿色化、无人化生产。

4.智慧物流项目:重点支持“互联网+物流”“快递进村”等物流体系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项目。

5.乡村数字化治理项目:重点支持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监测的项目,包括村容村貌提升、生活垃圾分类、黑臭水体清理、违章建筑清理等。

6.农村信息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农村广播、电视、通信、互联网等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升级改造。

7.其他符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天津市分行贷款要求的数字乡村建设项目。

二、申报主体及基本条件

项目申报主体原则上为参与本市数字乡村建设、注册地为天津的企业,包括基础电信运营商、广电网络运营公司等承接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网信企业;技术实力强,已参与或拟参与本市数字乡村相关项目的各类企业;国家级或市区级利用数字技术发展特色农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申报基本条件包括:企业生产经营合规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合法还款来源。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保持合理的资产负债率。企业及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项目运营模式

支持两种运营模式:一是综合收益平衡模式。即项目收益加承贷主体其他收益方式,可以平衡项目总投资;二是小微企业模式。采用数据链与产业链、供应链融合方式,实现物资流、信息流、资金流等要素可控,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普惠小微企业发展。

四、申报路径及后续安排

本期项目由天津市委网信办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天津市分行共同开展,天津市委网信办负责组织申报、跟踪指导等工作;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天津市分行负责项目遴选、贷款发放、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

请申报单位于10月底前,将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扫描件和其可编辑电子版文件报送天津市委网信办。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天津市分行按照相关金融政策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贷款可行性论证,确定拟支持项目和金额,尽快完成项目评审、合约签订、贷款发放工作。

电子邮箱:swwxbdsjglc@tj.gov.cn

传真:022-88355054

咨询电话:市委网信办,022-88355322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天津市分行,022-58067629

附件:天津市数字乡村建设优秀项目申报书

天津市委网信办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天津市分行

2022年9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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