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中国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 清单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

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2026-02-06 16:11:17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数据高效便利安全跨境流动,依据《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天津市数据局、天津市商务局、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实施指南(试行)》,现正式印发,请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使用负面清单。

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天津市数据局

天津市商务局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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