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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门里巷】同心关爱 守护“未”来

网事津评   |  2023-06-12 16:16:10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心、关爱、保护未成年人,让其在健康和谐的环境中茁壮成长,对于国家发展、民族复兴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关爱未成年人是习近平总书记的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代中国少年儿童既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经历者、见证者,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少年儿童工作,关心关爱少年儿童成长成才,对新时代少年儿童事业发展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提供根本遵循,指明前进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心系青少年成长,在多个场合表达对青少年的真挚关怀和殷切希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青少年阶段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这一时期心智逐渐健全,思维进入最活跃状态,最需要精心引导和栽培。

关爱未成年人是我国法律的明文规定。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132条。202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施行,为未成年人撑起更安全的保护伞。两部法律的“修订和施行”,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视,是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坚实法律保障,顺应了时代发展和群众关切,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未成年人重视关怀。

关爱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安宁,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民族兴旺发达。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需要多方力量的共同参与。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责任。为广大未成年人的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需要上下同心、齐抓共管、共同关爱,切实保证让每个孩子健康、快乐成长。各级政府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是贯彻法律的重要举措。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普法宣传,完善举措推动法律的贯彻执行。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依法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空间治理,杜绝色情、暴力等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全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各级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推动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履职尽责、形成合力,将党和政府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关爱转化为工作成效。

未成年人应当自我关爱自我保护。在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中,自我关爱与社会保护同等重要。社会保护只是一张安全网,在这其中如何成长是依靠不了任何外力的。未成年人应当自觉树立自我保护、自我规范意识,自尊、自爱、自立、自强、自信、自律,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面对缤纷复杂的世界,未成年人应守住本心,拒绝不良诱惑;学习科学知识而不去相信迷信玄学;了解时事、关注国家发展自动过滤“饭圈绯闻”“爽文小说”;品读文学著作不盲目崇拜网络“暴力”“丧文化”“躺平学”;面对校园欺凌,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内修道德、外守法典,心向阳光,用法治保护权益,用正能量传递关爱,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信念信仰。不应将法律保护、社会保护视作束缚自由的罗网,而应将它当作成长之桥的护栏,积极有为,慨然以赴,创造自己的瑰丽人生。

(作者:天津市武清区杨村街道网信办 鲁春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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