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家堡金融区起步区(能源中心、公共配套)
项目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情况的通报
2017年9月27日,位于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融义路与金滨道交口的于家堡金融区起步区(能源中心、公共配套)项目工程,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天津新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北京建工京精大房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天津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为河南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经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管委会批准,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2017年12月13日,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管委会批复同意了该《报告》。现将有关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河南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未落实总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造成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缺失,落实车辆封存退场措施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49万元罚款。同时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王高亮处以2016年年收入30%的罚款。对项目经理王忠礼处以2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