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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举行《关于进一步促进津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具体措施》 新闻发布会

天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  2020-08-10 17:45:00

1月13日,天津举行《关于进一步促进津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具体措施》新闻发布会,请市台办副主任原清,市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郭造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主持人李娟:

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大家出席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台办副主任原清,市发改委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市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向大家介绍我市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津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具体措施》的有关情况。

下面,请原清副主任介绍落实国务院台办、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相关情况,发布天津市制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津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具体措施》(简称天津“46条措施”)。

天津市台办副主任原清: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

2019年11月4日,国台办、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26条措施”)。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好“26条措施”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津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46条措施”),努力为台湾同胞创造更加实实在在的利益和福祉。

今天,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努力下,市台办、市发改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惠台“46条措施”。此次我市出台的惠台措施是在深入研读、逐条分解“26条措施”的基础上,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吸收自贸区等创新做法,对2018年推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津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52条措施”)的延伸和拓展。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向大家作一简要介绍。

一、关于“52条措施”实施以来的主要成效

自2018年7月我市发布“52条措施”以来,广大台胞台企在享受同等待遇方面有了实质的突破,得到了更多实实在在的好处,进一步深化了津台各领域的融合发展。

一是津台经济交流合作方面。2019年1至10月,我市共批准设立台资企业39家、增资1家,合同投资总额近4亿美元,合同台资额3.76亿美元。截至目前,已经有2名台胞在津申请并取得大陆证券从业资格。天津壮特五金工业有限公司被授予“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并获得40万元的研发补助,中延菌菇业(天津)有限公司正在积极准备新三板上市。

二是津台社会文化交流合作方面。“52条措施”实施以来,刘羽芬、林佳桦成为首批荣获天津市“三八红旗手”称号的台湾同胞,简澄源成为首位荣获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称号的台湾同胞。成立了台湾图书进口业务特批审查小组,建立绿色通道,2018年我市采购台版进口图书2471册,销售金额40.4万元人民币。

三是台胞在津学习就业创业方面。2019年,全市新招收台湾大学生119名,来津参加实习的台生100人,新增就业台青23人。截至目前,各高校共聘请台湾教师17名,分别在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城建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及中德应用技术大学6所高校工作。积极推动台胞申请大陆医师资格,简化台湾医师在津申请注册短期行医的程序,推行体检证明告知承诺制。

四是台胞在津生活方面。截至2019年6月,我市共有60名台湾同胞缴存住房公积金、1人使用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推动台商社会力量在津举办医疗机构,将设置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审批权限下放到滨海新区,台商可直接在新区政务服务办进行办理。先后协助24名台胞子女在津顺利入学、升学和转学,目前在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台湾学生共155人。

二、关于制定出台“46条措施”的主要考量

国台办、国家发改委“26条措施”出台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对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意见,要求结合天津实际确保措施落地落实落细。为此,我们参照国台办的做法,经商市发改委,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研究出台天津的惠台措施。主要基于三点考虑:首先,这是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1月2日重要讲话精神的需要,是我们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保障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重要论述的具体体现;其次,这是落实中央重大政策措施、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需要,持续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为台胞台企提供同等待遇,有利于进一步团结广大台湾同胞共同反对“台独”、促进统一;第三,这是全面深化津台交流、服务天津高质量发展的需要,通过鼓励和支持更多的台胞台企参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促进津台深度融合,共建共享“五个现代化”天津。

三、关于“46条措施”的基本框架和主要特点

此次我市出台的“46条措施”总体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即1-30条,是为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涉及科研、金融、重大技术装备及产业创新中心建设、5G研发、建筑垃圾城镇污泥资源化利用、园林废弃项目处理、再生资源网络建设、主题公园建设、航空、文化、体育、农业、医疗等内容;第二部分即31-46条,是为台湾同胞提供同等待遇,涉及交通、教育、就医、文艺、求职、就业创业、住房、技能培训、职称评审、体育赛事、动漫设计、银行卡办理等内容。

“46条措施”紧扣经济社会热点,进一步回应了台胞台企关切,含金量更高、受惠面更广,为台胞台企更好融入天津的高质量发展、高科技创新和高品质生活创造了条件。主要有4个特点:一是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出台“46条措施”的过程中,市有关部门坚持调研在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台湾同胞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了解在津台胞台企最迫切、最现实的困难和需求,进一步提升政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拿出“真金白银”的措施,给予更多的利益福祉,切实扩大台胞特别是基层民众的受益面和获得感。二是充分体现了落实同等待遇的重要要求。始终坚持对台湾企业和台湾同胞一视同仁,透过制定“46条措施”释放出更多的发展红利,把国家层面的惠台政策转变为天津的措施和行动,持续为台湾同胞来津学习、生活、工作、创新创业提供“同等待遇”,切实做到像为天津市民服务那样造福台湾同胞,深化“两岸一家亲”的情谊,进一步增进两岸民众血浓于水、守望相助的天然情感和互信认同,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共同致力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共同致力于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三是充分体现了敢于先行先试的创新精神。“46条措施”注重发挥天津的资源优势,统筹津台经济社会发展,为台胞台企率先分享大陆和天津的发展机遇、更好地参与我市“一基地三区”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特别是在农业产业、自贸区投资、海关通关等领域,鼓励大胆探索和先行先试,切实把天津的特色和优势用足用好,进一步激发台胞台企在津创新创造的活力。四是充分体现了精准无缝对接的服务理念。“46条措施”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充分考虑到台胞台企的特殊情况和普遍关切,在推行台胞习惯的输入法、申请公租住房、银行卡办理、摇号购车等方面提出务实举措,为台胞更好地融入“津味”生活提供了保障。特别是配套推出的服务指南,进一步明确了每一条措施的负责部门和联系电话,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真正把各项措施落实落细,把好事办好。

“46条措施”发布后,我们还将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政策解读。进一步细化相关措施,加强政策培训,确保一线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清楚措施、掌握流程,同时,面向台胞台企不定期召开政策说明会,帮助他们用足用好各项优惠政策。二是加大宣介力度。借助多种媒体手段,广泛宣传我市的好政策和好做法,发挥好市区两级对台工作部门和市台企协的作用,不断扩大“46条措施”和服务指南在台胞台企中的知悉范围。三是开展调研督查。深入台胞台企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调研和评估政策的实施效果,并根据需要研究制定更多务实举措,不断扩大和深化津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

最后,我们真诚地欢迎更多的台胞台企来天津发展,共享天津发展机遇和红利。谢谢大家。

李娟:

感谢原清副主任。下面,请郭造林副主任结合天津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津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具体措施》(简称天津“46条措施”)具体内容进行解读说明。

天津市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郭造林: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

天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积极推动津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不断走向深入,努力为台湾企业和台湾同胞在津发展、生活创造良好条件。经各方面共同努力,津台产业对接合作持续扩大、服务业合作领域不断拓展、经贸交流合作再上新水平,台湾地区已成为天津市重要的经济合作地区之一。2019年11月,国台办、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26条措施”)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对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意见,市台办会同市发改委等26个职能部门,在吃准吃透、用足用好“26条措施”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天津实际和在津台胞台企重点关切,将措施进一步落实落细,形成了我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津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46条措施”)。“46条措施”与2018年7月我市发布的“52条措施”一脉相承,是完善促进津台交流合作、深化津台融合发展、保障在津台胞台企福祉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旨在为台湾企业、台湾同胞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同等待遇,与其进一步分享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的红利,促进津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向更深领域拓展。下面,结合“46条措施”具体内容,介绍三个方面情况。

一、“46条措施”助力台湾企业在津发展的“含金量”进一步提升

(一)注重共享天津改革开放的政策红利

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随着保税维修、自由贸易(FT)账户等创新业务纷纷落地,天津自贸区作为我国北方首个自贸试验区,不断“换挡加速”深化制度创新,政策红利加速释放。在此背景下,“46条措施”提出:“对台商和台资企业同等利用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政策做好宣传推介服务”;“在天津自贸试验区,对台湾输入天津的特殊物品实施风险分级和信用分类管理,实施‘一次审批、分批核销’制度,实行限时审批”;“在天津自贸试验区,对台湾输入天津的成套设备检验监管中,认可境外装运前检验机构按照大陆标准实施检验的结果,对照装运前检验报告进行安装后核查,不再实施到货检验”等具体措施,进一步提升台湾企业在津的投资贸易便利化度,实现台湾输入天津的商品便捷快速通关。

(二)注重加大合作的先行先试力度

“46条措施”聚焦天津资源优势,鼓励大胆探索和先行先试,助力台湾企业深度参与到“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中来。“46条措施”提出:“台资企业同等参与本市园林废弃物处理项目。或单独竞标园林废弃物处理项目,或与大陆企业组成联合体,竞标不需有关资质等级证书,完成的境外同类项目作为业绩加分”;“助力台资租赁企业参与本市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建设,打造租赁业发展升级版”;“台资企业与本市海河产业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合作设立基金以及引导已设立基金开展项目投资等方式,在人工智能科技、生物医药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开展合作”;“助力台资举办营利性大型、高端、专科医疗机构,助力台资医疗机构与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合资合作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本市从事农业生产的台资经营主体,所经营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工程、质量兴农工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工程、农村绿色发展工程等项目,享受同等扶持政策”等具体措施,进一步为台湾企业拓宽了在天津的投资领域,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注重紧扣经济社会发展热点

5G作为最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具有增强移动宽带、高可靠低延时、海量机器连接三大应用特征,将构筑万物互联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成为数字社会经济和各行各业转型升级的新引擎。根据《天津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提升计划(2018—2020年)》,到2020年,我市将建设部署商用第五代移动通信(5G)基站超过1万个,发展前景广阔。“46条措施”提出:台资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重点从5G网络建设、应用发展、产业聚集三个方面,同等参与本市5G产品测试和网络建设。台湾在信息通信行业有较强竞争力,5G将为台湾相关企业发展带来新的巨大商机。

(四)注重提升来津投资台企服务质量

台湾地区投资者在本市投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未规定的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执行。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版),台资企业可在本市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农业等更多行业依法享受优惠政策。落实“一制三化”审批制度,对台商服务做到“不说不行、只跑一次”。以上措施将进一步为台湾企业在我市投资兴业创造更加良好的投资环境,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46条措施”服务台湾同胞在津生产生活的“精准度”进一步提升

(一)聚焦改善普遍关切问题

“46条措施”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充分考虑到台胞台企的普遍关切。比如:对于台企特别是中小微台企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46条措施”提出:“台资企业向本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申请融资担保服务享受同等政策”;“在津注册的台资企业通过股权托管交易机构进行融资享受同等政策。充分发挥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股份公司融资服务对接功能,推动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探索开发符合台资企业特点的融资产品,满足台资企业融资需要”。“46条措施”还进一步明确:本市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和示范点发展建设同等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支持本市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和示范点申报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备案本市众创空间,对经考核评估符合条件的单位,市相关部门将予以财政奖励。这些措施支持台湾青年来天津发展,天津将为台湾青年提供施展才华、实现理想的舞台。

(二)聚焦提升在津生活便利度

“46条措施”更加贴近了台湾同胞在津生活、学习的实际需求,明确了:台湾同胞依据相关规定,可申请本市小客车增量指标,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可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以及租房补贴,可办理银行开户;台湾同胞子女在津高中毕业后获得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在本市参加相关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台湾同胞子女在外省市获得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持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台湾居民居住证,可参加本市相关高职院校分类招考。

(三)聚焦细节提供有“温度”的服务

为方便台湾同胞及时就医,市相关部门指导本市医疗机构进行信息系统和阅读机具软件升级,为在津台湾同胞使用台湾居民居住证就医提供便捷服务。考虑到方言差异,为方便台湾同胞沟通交流,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推行台胞习惯使用的“注音”输入法,加强服务引导。以上具体措施于细节处彰显了“两岸一家亲”的理念,让台湾同胞在天津工作、生活、学习感到暖心、安心、称心。

三、“46条措施”增强津台文体交流的“紧密度”进一步提升

在为台胞台企来津学习、生活、工作、创新创业提供“同等待遇”的同时,“46条措施”还就进一步加强津台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交流合作进行了制度安排。如:“台湾文创机构、单位或个人,可参与本市文创园区建设营运,参加各类文创赛事”;“台湾文艺工作者可进入本市文艺院团、研究机构工作或研学”;“欢迎台湾运动员参加本市主办或举办的体育比赛”;“鼓励台湾同胞、民间团体和协会,在津台体育赛事、体育文化、后备人才培养、体育产业、体育教育、体育科研和体育医疗等领域开展深层次合作”等。通过积极参与相关赛事和展演展示活动,可以进一步推动津台文化艺术体育交流发展,提高台湾机构、单位和个人在天津的知晓度。

以上是对“46条措施”的总体概况介绍,由于时间原因,还有很多“含金量”高的措施没有介绍到,今天发布后,大家可以看到全文。在下一步工作中,市发改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部署,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配合市台办做好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一线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及时掌握政策精神、清楚措施、熟悉流程。二是借助多种媒体手段,广泛宣传各项具体措施和工作成效,引导好社会预期。三是履行好服务台企台胞的部门职责,助力津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再上新水平。

李娟:

感谢郭造林副主任。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主要驻津媒体、境外驻津媒体和我市主要媒体的记者朋友们。

下面,请各位记者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天津日报记者:

国台办、国家发改委去年11月4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在短短2个月的时间,我市就率先推出了“46条措施”。请简要介绍一下此次研究制定“46条措施”的基本情况。

原清:

这次在制定“46条措施”的过程中,我们认真总结和吸取了“52条措施”实施以来的经验和做法,坚持从新的实际出发,积极克服两岸关系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不确定因素,始终把台湾同胞视作亲人家人,努力为台胞台企创造更加实实在在的利益和福祉。一是吃透中央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对台大政方针,特别是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26条措施”并积极争取国台办支持。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成立起草小组,制定“26条措施”贯彻落实方案,针对除涉及福建和中西部地区的2条特有措施以外的24条措施,细化40项任务分工和职责清单,对接全市26个职能部门,实现专人负责、逐条落实。三是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学习对台工作先进省市的经验,开展了“送政策、送服务、解难题”系列活动并深入走访台胞台企,组织了台商座谈会以及金融、制造、物流行业和综合性、医学类、艺术类高校等6场专题会,精准对接台企、台胞需求,真正做到想台胞之所想,急台胞之所急。四是精心汇总完善。先后召开8次起草工作推动会,并通过书面方式等共征求意见建议42条,历经4次集中修改、2次法律意见审核,最终经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议,形成天津“46条措施”。

香港大公报记者:

在贯彻落实“46条措施”工作中,市发展改革委对进一步支持台湾企业在津投资和发展有怎样的考虑和举措?

郭造林:

天津市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走高质量发展之路,经各方面共同努力,我市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新动能加快成长,营商环境持续向好,改革开放的红利加速释放,这为包括台湾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在天津发展创造了更多的机遇。为助力台企在津更好地投资兴业,市发展改革委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外商投资法》,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深入清理我市在负面清单之外领域对台资单独设置的准入限制。持续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领域扩大开放。进一步简化和完善津台双向投资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服务台商台企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发挥好全市“项目办”作用,加大对在津台企项目服务的力度。积极帮助组织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的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全力助力项目顺利实施。

三是积极促进津台两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融合发展。在我市“十四五”规划编制的过程中,我们将积极倾听台企台胞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在组织起草相关规划中积极给以考虑。

李娟:

因为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到这里。

感谢原清副主任、郭造林副主任的介绍和解答,感谢各位媒体记者出席今天的发布会。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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