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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调研 | 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及影响因素研究报告

网络传播杂志   |  2020-10-10 14:59:50

互联网正在重塑孩子的童年,未成年人上网成为不可回避的现实。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发布的《2017年世界儿童状况:数字时代的儿童》报告指出,全世界每天有超过17.5万名儿童第一次上网,平均每半秒钟就会新增一名儿童网民。网络究竟是“异化”孩子的洪水猛兽,还是促成信息时代“原住民”进化的加速器?问题的焦点在于驾驭网络的素质与能力——网络素养。

3月6日,西藏当雄县乌玛塘乡巴嘎村的孩子利用手机在家上网课。

网络素养不仅事关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而且关系到数字时代的核心竞争力。美国和欧洲一些国家已经把网络素养纳入国民素养的范畴。未成年人上网的问题在我国也备受关注,但是通常是聚焦于网络沉迷、网络诈骗、网络色情等负面问题以及与之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视角。

时至今日,互联网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从技术上讲,移动互联网大大降低了网络接入门槛,已经起步的5G网络将进一步缩短人与人、人与物的距离;从影响上说,互联网不再仅仅是工具,而成为人类新的生存空间和生活环境。

为了研究我国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水平,本文从理论和实证两个维度,对我国8~16岁的未成年人群体进行研究。

定义与概念

素养,不是一种单一的能力或品质,而是一系列从生活和环境中习得或在重塑性操作中掌握的知识、技能、行为规范和精神气质的综合体。互联网技术和应用的发展,不断更新对相关知识技能的要求,以及对相应社会关系调节的需要,网络素养的内涵也在不断演变。

早期互联网是重要的信息工具,网络素养主要体现为对信息的获取、解读和使用的信息素养;随着互联网媒介化的进程加快,网络素养表现为关注、参与、使用和创造媒介的素养;互联网与社会空间的进一步融合,创造了数字化的生产和生产方式,创造了新型社会空间,网络素养表现为面向网络不同功能的数字素养。

5G进一步丰富了网络空间的结构,使得网络空间不仅是信息网络、人际网络,而且越来越成为万物互联的泛在网络,人类对互联网的利用也正在从消费领域走向生产领域。

通过分析当前以及可预见的未来、网络空间内的重要领域与维度,本文认为“网络素养”的内涵应该包括在网络空间内处理信息、媒介、社会互动、生产消费、意识、知识技能与精神气质(见图1)。

该内涵模型不是对既有网络素养内涵的否定或迭代,而是补充与发展,是随着互联网技术进步与应用拓展,对人类生存方式和生产实践带来的影响作出的调整和补充。

这些补充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

一是结合素养自身的特征,对网络素养的理解从单一技能发展为意识、知识技能与精神气质三个层面,这就意味着诸如“互联网精神”“平台意识”等层面的素养被纳入网络素养;

二是从社会视角理解网络及网络素养,过去对网络素养的理解,也会涉及与他人的交往问题,但是往往以个体为中心,随着网络空间社会化进程的加快,从社会网络的视角理解网络素养,对于提升整个网络价值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三是从消费使用视角到生产使用,注重把互联网变成新的生产工具和生产力,对网络素养的要求不再局限于满足个人的衣食住用行等消费,还包括利用网络为个人“赋能”,提升社会资本和劳动能力等方面。

结合前文理论分析结果,共形成六个主要因子,命名为信息素养、媒介素养、交往素养、数字素养、公民素养和安全素养(见图2)。

现状与概况

1、个人素养显著低于公共素养

调查显示,网民的网络素养最高得分为4.96分,最低得分为1.85分,平均分为3.77分。

从调查结果上看,未成年人网络素养高于预期。但是如果对其二级维度进行分析,不难发现在涉及他人或公共利益的维度上,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较高,但是在自我发展方面,例如如何检索和利用信息、发表言论以及保障安全方面的得分较低。

对比分析显示,这种差异在于素养的“知识技能”维度并没有显著的统计学意义,但是在“意识”和“精神气质”维度存在显著差异。

这充分说明,随着社会进步和教育水平的发展,未成年人的公共道德水平有了较大进步,这种进步正在向网络空间延伸。但是,对于网络建构的新型社会空间,所需要的思想意识和精神气质还没有形成清晰的认知。

2、自我学习与网络发展共同影响网络素养

调查显示,年龄因素在我国未成年人群体中呈现非线性增长,14岁(2005年出生)左右的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最高。

2005年之前出生的网络素养水平随年龄升高递减,反之递增。这一结果可能受未成年人自我学习能力和网络自身发展的双重影响导致,未成年人通常会随着年龄增长相应提高自我学习能力,网络素养也会随之提高。

但网络“原住民”和网络移民的隔代差异导致后出生的网络“原住民”在网络接受和使用等方面反而强于前代人。在这个过程中,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和手机终端的兴起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3、自我认知越积极,网络素养越高

调查显示,未成年人的自我认知和身份认同对网络素养有较为显著的影响。班干部身份、学习成绩优越、性格积极开朗、人际关系良好等与网络素养水平呈现显著正相关关系。

此外,网络支持因素也是影响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的重要原因。网龄、网络设备的可接近性、网络连接便利性直接影响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显然,网络使用程度越高,网络素养也会相应提升。

移动互联网时代,是否应该让孩子拥有手机以及是否让孩子自由上网是很多家长关心的问题。

调查显示,城市普通家庭对手机等移动上网设备表现出最为保守的态度,这可能是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在城乡之间没有产生显著“数字鸿沟”的重要因素。

农村未成年人的移动设备自主权和使用时间显著高于城市,农村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是一种“自有成长”模式。

以北京为代表的大城市,虽然上网时间并不显著高于中小城市,但是家长和学校对使用目的和使用方式有更多的指导。事实上,对网络行为的过分干预确实制约了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的提升。

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网络素养在个人成长中的意义会越来越重要,利用网络发展自我成为未成年人发展的重要路径。因此,从“堵”到“疏”才是解决未成年人上网困境的正确思路。

影响因素

家庭与学校是影响未成年人成长的主要环境。为了给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提升提供具有科学依据的建议,本报告分别从家庭地位、家庭结构、家庭关系、家庭行为四个方面,以及教师、朋辈和学校软硬件条件三个维度研究了家庭和学校对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的影响。

家庭社会经济条件影响着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水平

虽然父亲是否受过高等教育对子女网络素养的直接影响并不显著,但是子女的网络素养与母亲的文化程度及父母的职业均呈显著正相关。

成长在知识分子家庭的孩子平均拥有最高的网络素养,来自商人家庭或其中一方全职照料家庭的孩子紧跟其后,这些来自更高社会阶层家庭的孩子们网络水平明显高于来自农、工家庭的同龄人。

进一步分析显示,这种差异并不是体现在网络使用程度上,而是使用网络做什么。知识分子和富裕家庭对未成年人上网的用途和网络使用技能的培养更充分,更容易在网络使用中与未成年人达成共识。相比之下未成年人上网给城市普通家庭带来的亲子冲突更为严重。

家庭关系与家庭结构影响着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水平

家庭经济社会地位是较难改变的因素,而家庭结构、关系对城市普通家庭和行为具有一定的自主性和可控性。

调查显示,这些因素对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的影响和意义也十分显著。父亲或母亲的缺位与否、家庭结构的完整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未成年人心智的发展,进而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对互联网的使用。

相较完整家庭的孩子,来自不完整或不稳定家庭(单亲、隔代家庭等)的未成年人往往缺少父亲或母亲的关怀、理解与温暖,更加容易沉溺和迷失在网络。

有趣的是,调查发现父母陪伴对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有显著影响,但是现实中父母更愿意陪伴孩子学习而不是上网。

学校的网络基础教育和素养教育影响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水平

问卷调查从基础设施和教育内容两个维度考察学校因素对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的影响。

研究发现,学校因素确实对未成年人网络素养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但是这种影响在软硬件设施方面并不显著,而是在于学校是否设置了网络基础教育相关课程以及是否有网络伦理、道德、安全方面的培训。

遗憾的是,超过半数的学校在提升网络素养方面的作为仅仅停留在“提示网络风险”和“利用网络改善课堂学习效果”上。

教师的网络认知和使用水平影响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水平

教师是学习活动的引导者,也是网络使用的示范者。研究发现,教师对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的影响主要包括三个维度。

一是教师对待网络的态度,这既包括明态度也包括暗态度。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教师“是否反对上网”与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水平显著相关。进一步研究发现,教师的态度还体现在日常对于学生网络行为的表扬或批评中。

二是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是否使用网络或相关设备”以及是否传授“与网络相关的内容”。

三是班主任等与学生接触较多的教师在日常生活中的网络使用习惯,会影响到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意识。当然这种影响有可能是相互的,学生对网络素养较高的老师也有较高的认同度。

朋辈因素的影响在亲子之间存在较大争议

在朋辈因素的影响调查中发现,家长与学生的认知存在较大的差异。

家长认为自家孩子使用网络和网络素养受到了孩子同学或朋友的影响较大,主要表现为“孩子担心被社交孤立所以加入某种网络游戏或网络活动”“其他孩子向自己孩子介绍网络产品”“其他孩子教会了孩子使用某种网络产品或服务”等。

但是这些假设在对孩子的问卷调查中被否定。这可能与两种因素有关,一是孩子的有意回避或否定;二是孩子的网络社交关系正在经历从“线下”影响“线上”,到完全基于个性重塑“线上”关系的转变。

对策建议

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的意义早已超越了“未成年人保护”的范畴,必须从战略高度,以未来社会和谐发展和国家竞争力的视角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工作。

这不仅事关中国在未来国际竞争中的地位,也是信息技术越来越发达的时代,人类摆脱“技术控制”,避免被异化和统治的必然选择。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思想观念、学术研究、教育实践等领域通力合作,共同推进。

观念层面的改变不必多言,除此之外还要加强相关研究。

美国和欧盟等国家早已启动专项研究,以欧盟委员会设立的“为儿童提供更佳的互联网”计划为例,在其资助下,欧盟在线儿童EU Kids Online(简称“EUKO”)于2006年正式启动,旨在欧洲多个国家开展对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的相关研究,旨在创建一个可公开访问的欧洲未成年人网络研究的数据库,为欧盟国家未成年人上网提供政策建议和可行性措施。

EUKO的研究团队最初由来自欧洲21个国家的研究人员组成,到2014年发展至33个国家。随后,EUKO并入全球性的未成年人上网研究计划——全球在线儿童,旨在探讨如何确保儿童在数字时代获益。

我国也应该尽快启动并积极推进相关研究和国际合作,在基础研究、数据积累和政策指导方面发挥智库作用。

实践领域,网络素养教育涉及家庭教育、基础教育、素质教育和社会教育。

总体而言,要正视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使用正在从网络接触(上网)差异到网络知识、技能、意识和精神气质的差异(识网、用网)转变。

一是家庭层面,父母要通过增加陪伴和改善亲子关系,缩小网络认识的代际鸿沟,从情感和技能两方面增强对未成年人上网的指导;同时必须正视另一个现实——对作为“原住民”的未成年人而言,70、80后父母的网络素养未必优于子女,因此更要加强自我学习,鼓励知识“反哺”;

二是学校教育中,网络知识教育与网络精神气质教育要同步发展,未成年人在掌握网络知识技能的同时,对网络空间道德、伦理、精神有更充分的认知,教师要高度重视日常生活中的示范作用和暗示效应;

三是互联网平台要创新理念,把提升网络素养纳入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

四是社会力量要通过舆论引导、社会教育和创造实践条件等方式,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提升创造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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