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网站基本职责
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建筑行业以及建委工作的投诉、咨询、建议,向有关责任分类交办和转办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反馈处理结果。
二、本网站受理范围
1.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审批、登记和颁发许可证、执照等证照的投诉;
2.对违法进行行政性收费的投诉;
3.对违法采取行政强制性措施及强制执行措施的投诉;
4.对要求行政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行为的投诉;
5.对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帮助解决直接影响群众工作生活的有关问题的求助、咨询;
6.对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市政建设、城市管理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7.属于行政分类应当处理的其他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投诉的其他行政行为。
三、反映人须知事项
1.投诉、咨询、建议对象明确,投诉内容真实、客观、清楚,不得歪曲或捏造事实;
2.注册时如实填写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
3.投诉需要保密的,请选择“不公开”。 |